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申請(詳如附件),系辦截止收件時間: 108.8.30(五)
申請資格以及各項規定請務必詳閱「明基材料第六屆研究獎學金施行辦法」
以下節錄:
一、申請資格:
1. 具碩博士班(含)以上資格,且已就讀一學年(含)以上之學生
2. 本籍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A以上且排名全班前30% (附名次證明)
3. 僑生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B 以上
4. 前一學年操性成績皆於 80 分以上(請附成績證明及獎懲證明)
5. 未領有其它獎助學金者
二、申請人需檢附文件:
1. 明基材料研究獎學金申請表。
2. 碩士班(含)以上各年級學業成績及排名、並檢附操性成績表或獎懲記錄。
3. 指導教授或具相關學術背景之專業人士推薦函一份。
4. 研究論文、學術研究成果或相關有助審核之著作文件。
5. 自傳及研究計劃。
三、注意事項:
1. 若因休學、退學或等理由離校,本公司將停止給付獎學金。
2. 得獎人有優先權至本公司參與實習計畫及錄取資格。
3. 得獎人申請文件與事實不符,將取消得獎資格。
4. 得獎人需與獎學金辦理單位保持聯絡,並隨時更新聯絡方式。
研究所承辦人:吳怡璇 #35371
僑生承辦人:吳玉玲 #33873